成都青白江:以“書”代“證”經濟困難個人申請法援少跑腿
近日,成都市青白江區司法局在全省率先推出《成都市青白江區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個人誠信承諾工作規范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工作規范》),將“申請人提交經濟困難證明”變為“如實說明經濟困難狀況”,以“書”代“證”,讓群眾少跑腿。
據了解,過去,法律援助申請人作出經濟困難承諾后,法律援助中心需發函至申請人所在鎮(街道)進行核實?,F在,法律援助申請人僅需在法援中心兩名工作人員見證下,在《家庭經濟狀況告知承諾書》上簽字、按手印確認,并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,即可獲得法律援助?!豆ぷ饕幏丁返膶嵭?,進一步簡化了法律援助辦理流程,優化了服務效率,降低了援助門檻,讓困難群眾在受援路上“少跑腿”“跑對路”“抄近路”。
今年以來,成都市青白江區司法局通過優化服務、加強協作、完善監督等方式,進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。草擬《青廣兩地法律服務隊伍異地參與法律援助實施辦法》,挑選青白江、廣漢兩地優秀法律服務人員組建法律援助異地協助隊伍庫,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“同城化”法律服務。今年一季度,成都市青白江區司法局共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141件,解答群眾咨詢1453人次。
?。悑?四川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夏菲妮)
編輯:鄭文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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